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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痛快(2 / 2)

他看到了远处的光辉,看到了巨大的莲花。

若是以前,按照楚轩的脾气,就算是脑袋掉下来,也要过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东西。只不过今天,好奇心很快就在心中消失的无影无踪。

一只巨大无比的拳头砸在了他的脑门上。

这只拳头实在是太大了,甚至比他的脑袋还要大上一圈。被拳头打中的时刻,就好像是一只老鼠被大猫的巴掌拍了个正着一般!

轰!

楚轩脑袋嗡的一下炸开,疼的什么也不知道了,只是隐约的感觉自己的身上轻飘飘的,可能是飞了起来!

他被拳头打飞了十几丈,撞塌了好几堵墙才勉强停下来。

“妈呀!”

楚轩呕出一口血来,若是正常人类,被这一拳打中,不死也是个半残!楚轩却只是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就推开压在身上的爪瓦站了起来。

“混蛋!王八蛋!”

他脑袋痛的要命,浑身更是像散了架一般!只不过楚轩很快就感觉到,一股暖流正从自己的小腹处快速的升上来,很快就遍布全身。

他依旧很难受,很痛苦,只是身体却可以正常活动。

“他娘的怎么回事?”

楚轩有点懵,此时的战斗很是激烈,他的兄弟们不时被打飞出场,惨的那是一塌糊涂!只不过无一例外,所有人都可以立刻站了起来,除了身上的衣服破烂不堪,好像人完全没事。

楚轩的脑袋并不是属于很灵光的那种,而且他有一个非常大的优点,想不明白的事情就不去想,先做了再说!

至于结果如何?以后再说!

既然今天死不了,那就打个痛痛快快!

这样最好,最是能将心中的情绪发泄出来。

“说实话,每次见到你,我都想揍你一顿!今天终于有这个机会了!”楚轩一把扯烂了身上的衣衫,露出一身壮硕的肌肉和无数道伤疤,他将拳头捏的咯吱咯吱作响,脸上挤出了一丝狞笑。

它的对手是一只天狗族的战士,名叫莫笛。天狗族虽然名字听起来很霸气,但那不过是它们学习了大徐文化之后,给自己起的一个文雅点的名字。

它的真实情况并不怎么高贵优雅,准确的说就是人和狗硬拼结合起来的生物,身体像是一个强壮无比的壮汉,只是毛量有点超越常人。而脑袋就是一只留着口水的大狗,哈喇子挂的老长,看起来有些可笑。

说话之间,楚轩伏下了身子,如一只捕食的大猫一样,贴着地面急速行进。

天狗族人的力量极强,不过反应似乎有那么点迟钝,直到楚轩冲到身前时才反应过来。

它鼻子剧烈的抽动着,似乎在凭借味道扑捉楚轩的踪迹!只不过楚轩早就有所准备,一只手张开朝着莫笛一扬,一捧沙子朝着它洒了过去。

这捧沙子中,有些特别的味道……

是鲜血的腥味!

强烈的气味干扰让莫笛一下子失去了目标,楚轩抓住这个机会,一跃而起。

他知道自己在体型和力量上远远不是这些大狗的对手,若是硬碰硬,只会像之前一样,被大狗一拳打飞!

“人和野兽最大的区别,就在脑袋这里!我的脑袋会用来想事情,你却只会用来吃饭!”

朴素的楚轩有朴素的智慧,相处的久了,他知道这些异族的弱点到底在哪里。

他一把扯住了莫笛胸前的长毛,将它的身体拉的失去了平衡,待到它摔倒在地上之时,狠狠的一肘敲在莫笛的小腿上!

莫笛立刻发出了一声声惨叫,楚轩怪笑一声,骑在了莫笛的身上!

拳如雨落,打的莫笛的狗头爬不起来!

光是拳头已经不够发泄愤怒的,于是楚轩的嘴里就跳出了一连串的污言秽语:“**的混蛋,穿着老子给缝的衣服,人模狗样的!老子……”

他可能是得意忘形了,不经意间,身下突然传来一股大力,他措不及防,整个人被掀飞出去!

还没有清醒过来,就感觉到一只大手抓住了他的腿,然后一股大力袭来,楚轩就腾空飞起,在地上反复摔了几下狠的之后,又被远远的扔了出去。

“人模狗样儿的混蛋!”

楚轩吃了一嘴土,脸上更是糊了一层厚厚的灰,什么也看不见!

他突然闻到了一股腥风,耳边更是响起了莫笛的声音。

“俺看你不爽很久了!每次都在背后嘀咕俺!俺本来就是狗!狗怎么了?你做衣服俺说给你骨头你又不要!揍死你个混蛋!往死里揍!早就想揍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