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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家都穿了[古穿今]第69节(2 / 2)


  爬到山腰后,景晴和苗妙妙早就已经撑着一旁的树干直喘粗气了,其他人的情况和她们也差不多,在一众缺乏运动的年轻人之中,每天都跳广场舞的楚绣娘倒是成了体力好的人,别人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她还有余力在周围寻找蘑菇。

  也是楚绣娘的运气好,还真让她在一颗松树下找到了三朵褐『色』的蘑菇,民宿的老板辨认过后,确定这是三朵能吃的美味牛肝菌。

  楚绣娘的收获就像是一个信号,后他们一行人人也陆续的有了收获,景晴和苗妙妙也在一旁的枯木上找到了了好几丛看起来和香菇差不多的蘑菇,民宿老板说这叫香蕈,闻起来气味浓郁,吃起来味道也十分的不错。

  下过雨之后,山上的蘑菇确实很多,前景晴她们一以为下午山上肯定没有多少蘑菇了,其实不然,蘑菇生长速度很快,有些清晨因为还没长开被人放过的蘑菇,她们下午上山的时候已经又长大了一些。

  让景晴她们惊喜的是,上山除了野蘑菇外,还有野果,在山腰处的一片平地上,长着很多看起了和草莓差不多,只是个头很小,颜『色』也是粉白『色』的野草莓。

  野草莓个头虽然不大,只有大拇指般大,但是吃起来酸甜可口,像景晴和苗妙妙这样的年轻小姑娘,看到那一片野草莓后,连蘑菇都顾不上找了,蹲在地上就开始摘起了野草莓。

  不过她们这一群人太多了,那么一片野草莓也不够她们分,后景晴只摘到了二十几颗小果子,苗妙妙的收获和她差不多。

  不过景晴可不是一个人,离开长着野草莓的平地时,楚绣娘和赵华兰一人往她的竹篮里塞了一串野草莓。

  这东西外皮和草莓一样脆弱,用力碰一下就会坏,以大家在民宿老板的提醒下,都给连着果茎一起摘得,粉白一把握在手里,像拿了一小把捧花一样。

  赵华兰和楚绣娘见女儿(孙女)喜欢吃这野果,以就把自己摘到的野果都给她了。

  楚绣娘把自己的野果给了孙女后,还不忘说了一句:“我不喜欢吃这种野果,太酸了,你喜欢就吃了吧。”

  景晴不是小孩子了,知道『奶』『奶』和母亲并不是不喜欢吃野果,是想把好吃的东西留给她吃,她也有拒绝,反正这野草莓在她篮子你放着,她带回去洗干净和『奶』『奶』她们一起吃也是一样的。

  楚绣娘体力好,眼睛尖,一个下午过去后,她的收获大,别人都只摘到了浅浅铺能满竹篮底的蘑菇,就她一个人,摘到了满满半篮子的蘑菇。

  加上景晴她们的收获,足够她们今天晚上加一盘子爆炒杂菌了。

  92、

  第九十二章 、

  多年的生活习惯使然, 景家人都不怎么爱睡懒觉,以前就算是周末,她们也只会早早的起床玩自己的, 所以汉服节这天,虽然是在外旅游, 景家人也早早的起了床。

  民宿的早上是安静的, 能够起床吃早饭的房客寥寥几,民宿提供的早饭也很简单,就是包子、馒头、豆浆、油条水煮蛋这种简单的早饭。

  早上七点半, 景家人一起去餐厅吃了早饭, 苗妙妙这会儿还睡得正香,所以景晴也没有去打扰她, 而是从餐厅给她带了两个水煮蛋回来,让她饿的时候能够垫垫肚子。

  专程来参加汉服节的人,自身条件好一点的,自带化妆师那是常规『操』作,再壕人『性』一点的, 化妆师、造型师、摄影师条龙, 再不差钱的前提下,最后拍出来的成片也有很大的概率能够火出圈,成为汉服节上的话题人物。

  景晴她们参加汉服节虽然纯粹是来玩的, 是她们的阵仗也不小。

  这次出门,汉服节才是重头戏,这次出门, 景家人都是把自己衣柜里最好看的衣服翻出来了,就连楚绣娘,也带了齐了两套衣服和头面。

  景家四个人里, 这次出门衣服带的最多的不是最爱美饿的小姑娘景晴,而是景霖。

  景霖家里最小的人,这次出门也是带了大箱子衣服的。

  景霖倒也不是爱打扮,只是他带来的衣服都是去年初夏的时候府里的绣娘新做的,来到现代后,也不知道是『奶』茶炸鸡吃得多得原因,才穿越到现代不年,他的个子就往上窜了大截了。

  按照现在的这个长法,等今年一,景霖那些去年才做得衣服就该短了。

  想想这衣服都是用的顶好的料子,没上身穿几次了,就穿不了了,多么的可惜。

  景霖又不像景晴,平常比赛的时候能有机会穿这衣服,现在好不容易让他遇到一个汉服节,那可不得上午套,下午套的换着穿吗,汉服节共三天,就这也才只够他穿六套呢,要知道出发之前,他光是要在一柜子衣服里选六件出来,就花了他不少的时间。

  在现代待了年,景霖的自理能力有了飞跃行的改变,他起床后不自己换了衣服,自己挑选了合适的香囊和玉佩挂在腰间,除了没戴假发,看起来有点不伦不类外,他看起来和穿越前也没什么区别。

  之前赵华兰也想过要不要给儿子买假发,不想到现在外面那么热,厚重的假发带到头上异于是一种煎熬,所以她很快就把这个想法跑道了脑后。

  景霖自己就打好了自己的穿着,景晴比他大这么多,却没有办靠着自己个人之力弄好自己的造型,所以换好衣服,化好妆后,她就把带着自己今天要戴的首饰去楚绣娘的房间里求助了。

  如今家里三个女眷,也就楚绣娘的发髻梳得最好了。

  楚绣娘手势灵巧,挽着景晴的头发翻转几下,个标准的单螺髻就梳好了。

  景晴今天挑选的是一套赤金镀银的头面,赤金镀银在大周朝也是一种比较主流的工艺,十分的受世家贵女追捧。

  赤金镀银首饰最开始是宫里面的公主最开始佩戴,在这之前,世人只知道在白银外镀上层薄薄的黄金能够让自己的首饰看起来更加的昂贵,凡十有点脑子的,都不会在昂贵的赤金外面镀上层白银来拉低自己首饰的价值。

  然而黄金的首饰虽然好看又华丽,是佩戴的人要是气场不够的话,也很难把首饰戴的出彩,尤其是一年纪尚小的闺阁女子,总是会压不住黄金的贵气,可是不带黄金改戴银质的首饰,又怕走出去会被别人看轻。

  赤金镀银的首饰一出世,就得到了大批贵女的追捧,银『色』的首饰,内在却是黄金,既规避大家戴黄金气场不足的问题,又兼顾了首饰的身价,而且在制作各种花卉样式的时候,匠人会刻意在花蕊出『露』出簪体原本的颜『色』,这种做可比后面用金『液』点缀出来的花蕊要更加的鲜活自然。

  按照现代的想法看了,黄金镀银的做属实是有多此一举了,是在大周朝,这工艺确实在美观的基础上满足了世家贵族们时刻都想要彰显自己身份的这点需求。

  般的首饰自然不足以让景晴特意带出来,她今天这套头面上最特别的点就是每支发饰上都镶嵌着颗粉『色』的珍珠。

  带颜『色』的珍珠产量很低,在大周朝的时候,捕捞珍珠的渔民年到头也不定能够遇到一颗粉『色』的珍珠,颜『色』均匀的粉『色』珍珠,在大周朝年也只出一百来颗,都是专供给皇室,流到外面的,都是一成『色』不好的次等珍珠。

  景晴的这套粉珍珠头苗是聘礼中的套,每颗珍珠的颜『色』都是一样的不说,连大小也是统的,每一颗都有她拇指般大,绝对算的上是珍品。

  颗颗粉『色』珍珠上流转的光彩,也把原本看着略显素净的银『色』簪子衬得出彩了不知道多少倍。

  弄好头发,换好衣服,在往腰上挂上串由和田玉雕成鲤鱼样式的禁步,景晴就算是打扮好,能够出门了。

  给孙女梳好头发后,楚绣娘才坐下来忙活自己的头发,看着祖母略显急切的动作,景晴一脸疑『惑』的开口说道:“时间还早,『奶』『奶』您不用着急。”

  楚绣娘闻言只是挑了挑眉,没多说什么,不这也不耽搁景晴知道她为什么会这么着急的想要梳好自己的发髻,因为没两分钟,赵华兰就披散着头发,脸讪『色』的来敲门了。

  看着门外站着的母亲,景晴可算是回味了,现在家里只有祖母个人能够梳好发髻,可不就是要辛苦了嘛。

  楚绣娘听见动静,只朝赵华兰点了点头后就继续折腾自己的头发去了,哪怕房间里有镜子,她给自己挽发髻的时候也没有给景晴挽的时候方便。

  景晴不知道苗妙妙自己能不能够弄好自己的发型,所以扭头对祖母和母亲说道:“我去看看妙妙弄好没,要是她那里没有弄好的话,说不定要麻烦『奶』『奶』您帮她也捯饬捯饬。”